近年來,載人eVTOL(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作為低空經濟的先鋒,備受矚目。然而,2025年3月廣西南寧的事故與合肥日報對合翼航空運營合格證的錯誤報道,體現了這一新興領域在安全與監管上的復雜性。
據中國知識產權機構調查,在原告為中國跨境電商的知識產權訴訟中,近80%的案件的實際發起者為“專利蟑螂”,通過低成本投訴凍結賣家資金,迫使其私下支付和解金以了結糾紛。這類案例凸顯了建立統一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的迫切性。
隨著李某訴某企業清算事務所有限公司、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管理人責任糾紛案(入庫編號:2025-16-2-297-001)的公布,破產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的執業風險及其防范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2024年12月31日,最高法和證監會聯合印發《關于切實審理好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作為配套文件,2025年3月14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1號——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相關事項》(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文重點解析中國企業在越南注冊商標面臨的兩大核心挑戰,即在“先申請原則”下延遲注冊的風險與純漢字商標的注冊困境。通過案例研究與法律分析,我們旨在為企業提供實務建議,助力實現有效商標保護。
2025年2月19日,國務院發布《2025年穩外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旨在通過擴大市場準入、優化投資環境及強化服務支持等多項措施,穩定和吸引在中國境內的外商直接投資。
本文旨在解讀香港地區承認與執行內地法院判決的最新法律框架,并結合實務操作,為內地企業和個人提供指引,以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一重要的跨境法律機制。本篇作為指引的(上)篇,將重點介紹該機制的法律依據、程序框架和適用范圍。
新《規則》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32號令)的配套操作規范,針對國有資產交易中的制度空白、流程冗長、權益保障不足等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創新性調整。
商業秘密作為企業重要的智力成果,是企業保持競爭優勢的“秘密武器”。實踐中,員工違反保密義務、商業對手的不正當競爭手段均可能對企業商業秘密造成威脅。
隨著中國社會老齡化進程加速和高凈值人群規模的擴大,財富傳承已成為不可忽視的議題。根據招商銀行發布的《2023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超過70%的高凈值家庭面臨代際財富轉移問題,而傳統的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因缺乏靈活性、長期規劃性和風險隔離功能,難以滿足復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