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合伙人張磊代理的天津市督辦案件吳某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一案,歷時一年半,最終人民檢察院采納辯護意見,對吳某作出不起訴決定。本案涉嫌跨國公司、境內央企專業前沿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侵權,經過多輪辯護和博弈,涉案金額從偵查階段認定的750,324元大幅縮減至94,491元,成功避免了當事人面臨3至10年有期徒刑的刑事風險,也避免了定罪后面臨的數百萬元贓款追繳和罰金刑。這一典型案例,充分展現了中豪律師在刑事辯護領域的專業深度與實務能力。
1 案件背景:從75萬到9萬的關鍵轉折
2020年至2024年,吳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對某跨國公司In×× IC×系列、M××系列、某央企R××系列等軟件進行破解、二次加密,并以電子授權碼和加密狗形式在閑魚、淘寶銷售,被公安機關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立案偵查并列為督辦案件。偵查階段,初步認定其銷售金額達750,324元。若指控成立,吳某可能面臨3至10年有期徒刑,同時需追繳750,324元違法所得并承擔該金額1倍以上10倍以下罰金。
辯護人接受委托后,通過全面閱卷、會見當事人及調查取證,敏銳發現案件在證據鏈、法律適用及量刑情節上存在重大爭議點。經與檢察機關多輪溝通,最終檢察機關認定吳某僅對某跨國公司M××系列軟件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其他多款軟件由于關鍵性證據存疑不再承擔責任,本案違法所得從750,324元降至94,491元,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奠定了關鍵轉折點。
2 辯護要點:精準擊破證據鏈,多維論證罪與非罪
本案辯護的核心在于“罪與非罪”的邊界認定。辯護人圍繞司法鑒定、權屬證明、金額計算及量刑情節四大維度展開專業論證,最終成功瓦解原指控邏輯。
(一)司法鑒定范圍不全,證據鏈存在重大缺失
根據在案證據,吳某銷售的軟件涉及跨國公司In×× IC×系列、M××系列、某央企R××系列等19款產品,但司法鑒定僅針對M××2023軟件的3個模塊進行了功能比對,未覆蓋其他軟件及剩余模塊。同時,鑒定過程未按《軟件功能鑒定技術規范》要求“依次列出檢驗出的軟件功能”,且未對鑒定工具的合法性(如正版授權、合格證明)進行說明,導致鑒定意見無法全面支持全案侵權指控。
(二)著作權權屬證明不全,部分軟件權利主體存疑
指控涉及的19款軟件中,僅M××系列2023的3個模塊提供了著作權登記證書,其余軟件(如In×× IC×系列的多數版本、R××系列2018及“××工具箱2.02”)均未提供完整權屬證明。例如,某央企僅提供了R××2006、R××2008的著作權證書,與銷售記錄中的R××2018版本明顯不符;部分著作權證書(如F××V8.0)甚至與涉案軟件無關。權屬不清無法有效證明吳某銷售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銷售金額認定不嚴謹,實際違法所得僅9萬余元
經過對數百條記錄的逐一對比和梳理,辯護人發現原指控的750,324元銷售金額包含多類軟件,但因司法鑒定未覆蓋其他軟件、權屬證明缺失,僅能對M××系列軟件的銷售金額進行有效認定。進一步逐項核查交易記錄,逐一剔除“成交金額大于單價”的爭議部分(可能包含其他服務或非侵權軟件),辯護人提出違法所得僅為69,794元。但鑒于本案為督辦案件,檢察機關承辦人要求公安機關通過情景還原演示操作來補正鑒定依據的不足,仍然想堅持按750,324元涉罪金額進行起訴,均被辯護人從證據實質要求、鑒定程序合規等方面予以辯駁。經過多次博弈,最終認定金額為94,491元,遠低于侵犯著作權罪“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標準。
(四)綜合量刑情節從寬,體現刑法謙抑性
在堅持關鍵證據不退讓的同時,辯護人建議吳某積極配合偵辦爭取好的態度。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全部事實,主動退繳違法所得,積極賠償被害單位并取得諒解,且系初犯、偶犯。提供了系列書面材料證明其作為高級技術人才,持有多項發明專利,并參與起草《綠色軌道交通技術標準》,對社會具有顯著貢獻。結合其家庭實際困難和身體狀態,辯護人從“刑法謙抑性”“罪責刑相適應”等角度,并引用美國辛普森案等,從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等多維度進行辯護,最終不起訴意見被檢察機關采納。
3 案件意義:為軟件行業知識產權刑事辯護提供參考樣本
本案的成功,不僅為吳某個人及家庭避免了重大危機,更對軟件行業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辯護具有典型示范意義:
其一,明確了司法鑒定的“全面性”“規范性”“專業性”要求。針對多軟件、多模塊的侵權指控,需嚴格審查鑒定范圍是否覆蓋全部涉案產品,鑒定程序是否符合技術規范,避免“以偏概全”的證據采信。
其二,強化了“權屬證明”在知識產權犯罪中的核心地位。若無法證明被侵權軟件的著作權歸屬,即使存在銷售行為,也不能輕易認定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其三,凸顯了“金額精細化計算”的辯護價值。通過逐筆核查交易記錄、剔除爭議部分,可大幅降低入罪門檻,為“罪與非罪”的邊界認定提供關鍵依據。
其四,體現了刑事政策中“寬嚴相濟”的司法導向。對初犯、積極退賠、社會貢獻大的當事人,司法機關更傾向于貫徹“少捕慎訴慎押”理念,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本案中,辯護人通過系統全面的知識產權專業知識梳理,對司法鑒定、權屬證明、金額計算等精準把握,結合刑事政策與當事人實際情況,為當事人精準制定辯護策略,最終實現了督辦案件的“不起訴”,展現了中豪律師處理復雜、重大案件的專業素養和綜合能力。中豪律師將繼續以“專業、嚴謹、負責”的態度,為客戶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守護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