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重慶破產法庭發布《重慶破產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豪作為管理人,共1件清算案件、1件重整案件以及1件和解案件入選,其中重慶商社潤物現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以下簡稱商社潤物公司破產重整案)為重整經典案例。
商社潤物公司破產重整案是落實“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政策的典型案例。管理人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五中法院)監督指導、北碚區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大力支持下,充分保障購房戶債權人的優先性,充分尊重債權人會議選擇重整投資人的程序性和實體性權利,切實保障各類債權人的知情權和表決權,協助商社潤物公司籌集1.1億元低息保交樓紓困資金,妥善解決原總包單位退場、工程質量鑒定等重大問題,進而推動項目順利復工續建。商社潤物公司實現了保交樓房屋交付、債務清償等重整計劃事項的順利執行。履職過程中,管理人還克服異常高溫、新冠疫情等不利影響,積極高效推進案件辦理。具體案情和典型性介紹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4年,商社潤物公司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重慶市北碚區生態農業科技產業示范區核心控規調整組團的666.94畝土地使用權并進行分期開發建設,開發項目總體名稱為幸福99國際健康頤養中心。
2022年,商社潤物公司向市五中法院申請破產重整。2022年6月2日,市五中法院裁定受理本案;2022年6月22日,市五中法院指定中豪律師事務所、重慶中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管理人。2023年2月10日,商社潤物公司二債會召開,共700余戶債權人分組表決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2023年3月23日,市五中法院裁定批準商社潤物公司的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
二、典型意義
典型性一:購房戶作為優先債權人申報債權并行使表決權,充分保障購房戶作為債權人的權益,與最高院司法解釋精神相契合
本案將消費者購房債權作為優先權進行確認,并積極保障其行使表決權,將購房戶優先權與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債權、有財產擔保債權一起作為優先債權組,充分體現了我國司法保障基本人權的價值取向,管理人的做法也具備一定的前瞻性和可借鑒性。
典型性二:重整投資人通過債權人表決產生,充分發揮債委會作用及債權人會議的意思自治
本案重整投資人招募程序既體現了公平、公開、公正的程序性要求,同時債權人通過債委會、債權人會議全程參與了重整投資人的選任,也兼顧了公平與效率,為本案選定了更有利于債權人利益保護的投資人,具有相當的參考意義。
典型性三:與屬地政府工作專班密切配合,體現府院聯動機制實際成效
本案中,管理人與市五中法院、政府工作專班保持良好溝通,推動與原施工方的結算,打破僵局,使得公司復工復建,從而解決房屋交付問題。對于原總包單位結算退場、質量鑒定等問題,政府專班積極予以協助,亦盡力協調簡化行政流程。重慶地區通過僵尸企業處置、重整企業信用修復、企業注銷、破產企業涉稅等在構建破產審判府院聯動機制上處于全國前列,探索府院聯動常態化,商社潤物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可作為典型示范案例。
典型性四:及時引入保交樓紓困資金1.1億元,極大提高重整成功的可能性
本案管理人及時、適時地協助商社潤物公司引入1.1億元保交樓資金,使得案涉項目在招募投資人時具備了吸引力,在房地產市場整體下行的大環境下成功招募到了投資人。截至目前,商社潤物公司已實現B組團、D組團保交樓,并按期進行了償債。
典型性五:妥善解決原總包單位退場、工程質量鑒定、工程竣工驗收等重大問題,盡力實現復工復建以提升重整價值
本案管理人借助各方力量,依法妥善解決原總包單位退場、工程質量鑒定、工程竣工驗收等重大問題,保證項目復工復建工作的逐步開展,使得案涉項目重整價值得以極大保全。在后續重整投資人招募過程中,重整投資人不僅僅看中項目所具有的康養優勢,同時也關注到項目能夠陸續開展施工,重整具備較高的可行性。
此次商社潤物公司重整案入選重慶破產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是中豪多年來在破產領域專業化深耕的成果,也體現出中豪在破產相關領域建立了一支專業化隊伍。未來,中豪將繼續堅持專業化、流程化、標準化辦理破產案件及企業債務危機化解等相關案件,服務“三攻堅一盤活”改革推進及營商環境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