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中的知名法律專家以及清華大學等學者在深圳第一巡回法庭召開《公司法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專題座談會,廣泛聽取法律實務界與學術界意見建議,共同為司法解釋的完善建言獻策。
會議圍繞征求意見稿的八大核心章節展開系統性研討,民二庭主要負責人首先對司法解釋條文起草背景、股東出資及與出資有關的責任等關鍵內容、核心條款及立法意圖進行了系統介紹,為后續討論奠定基礎。
在交流環節,與會代表委員與專家學者結合司法實踐踴躍發言,針對條文適用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圍繞公司治理、股東權益保護等議題提出專業見解。
全國政協委員、中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席袁小彬結合自身長期研究的公司法律實踐,重點發表了幾點建設性意見:一是關于集團類公司資金歸集管理的性質認定,建議明確資金集中調配的法律邊界,確保企業法人資金的合規管控,平衡企業運營效益與債權人權益保護;二是針對公司通過多層級架構(含境外主體)實施控制權隱蔽化的問題,呼吁細化穿透式監管規則,強化對實際控制人關系的司法認定標準;三是就對賭協議中股東與實際控制人擔保或回購條款的有效性,提出應兼顧意思自治與公平性,重新審視對賭條款效力約定的公允性。正確引導投資基金注重投前盡調與投后管理,正確平衡投資高收益與投資風險,不宜把風險投資變為“本金+利息”的貸款保本息模式,甚至通過要求股東與實控人擔保把他們的身家也搭進去,變為無風險套利高回報,與國際上通行的實控人與股東不擔保以及不保本息模式大相徑庭。發言內容緊密結合實務痛點,引發與會者對資本運作與法律規制平衡的深入思考。
此次座談會是最高人民法院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實踐,通過匯聚多方智慧,旨在確保司法解釋既符合公司法立法精神,又能精準回應司法實踐需求,為優化營商環境、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提供更堅實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