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人員往來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內地居民在香港締結婚姻。香港法律屬普通法系,其婚姻登記制度規范完善,且與內地的婚姻登記制度存在較大差異。本文旨在為有意在香港締結婚姻的內地居民提供實用指南,通過問答形式,深入淺出地介紹了在香港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程序、所需文件、特殊情況處理以及婚姻登記后的居留問題等,幫助內地居民更好地了解和把握香港婚姻登記的相關規定,避免在辦理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困擾。
1 在香港締結婚姻的程序是什么?
1.準備結婚的其中一方必須親自或通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提交結婚意向通知書。
2 如果準備結婚的雙方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在內地,不能親自到香港辦理婚姻登記,是否可以在網上預約后委托親友代為遞交文件?
3 在香港以外地區定居的人士如果想要在香港舉行婚禮,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填寫完并簽署通知書表格后,該表格需要由申請人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請注意,如男女雙方居住在不同的地區/國家,只需要由其中一方在當地找認可的公證人認證(即發出通知的一方)。需要將已認證的表格和填寫完的資料表,連同證明文件復印件及一張抬頭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面額為港幣305元的銀行匯票(非現金),以空郵掛號方式寄交,或通過申請人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遞交至婚姻登記事務及記錄辦事處。如果匯票不是以港幣結算,申請人需要額外繳納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如果申請人擬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需要在資料表上注明計劃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在收到經認證的通知書、相關規定費用及證明文件后,申請人會收到信件確認預約詳情。香港婚姻登記處就舉行婚禮設有配額,存在因名額而無法按申請人意愿安排婚禮的情況。為方便另作安排,申請人可以在資料表上提供多個日期及婚姻登記處的選擇,也可以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聯絡。
如果申請人的婚禮擬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申請人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協商,確定舉行婚禮的具體日期、時間和地點。在婚禮舉行前,申請人應該確保已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申請人雙方到香港后,必須與婚姻監禮人見面或在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記錄辦事處,出示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以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遞交通知書的一方還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前宣誓,表明該婚姻沒有任何血親或姻親關系的障礙,也沒有其他法律上的阻礙。該宣誓必須在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前完成。如果由婚姻監禮人監誓,請預留足夠時間讓婚姻監禮人將相關文件送交登記官,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請注意,如果未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婚禮不能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
4 申請人的未婚妻是內地居民,今年20歲。如果雙方打算今年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除了旅行證件,她還需要提供哪些其他證明文件?
如果同意書由當事人的親生父母出具,當事人在提交通知書時,需要出示以下文件:
1.當事人的出生證明書原件或經認證的副本;
法定聲明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面前作出并宣誓或確認。如果作出聲明的人士不在香港,法定聲明書必須經過公證人認證。如果提交的必需文件不是用英文或中文書寫,必須同時提交這些文件經過認證的翻譯本。
5 申請人的未婚夫/妻在內地曾有一段婚姻,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他/她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6 變性人可以在香港登記結婚嗎?
終審法院的判令聲明:《婚姻訴訟條例》第20(1)(d)條和《婚姻條例》第40條中“女”和“女方”等詞,應當理解為包括經手術從男性變為女性的變性人,但需要有合格的醫療機構證明此人在接受性別重置手術后性別已經改變。在判決書第124段中,終審法院裁定,與W情況相同的變性人(即已完成全部性別重置手術者),有權被視為符合《婚姻條例》第40條和《婚姻訴訟條例》第20(1)(d)條中“女”的定義。在判決書第125段中,終審法院裁定,如果變性人通過切除原有性別器官并重建異性生殖器官,并獲得醫療機構的性別改變證明,就應當享有以新性別身份結婚的權利。
就婚姻登記而言,婚姻登記官將承認已完成全部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的新性別。因此,根據《婚姻條例》,這些人有權與異性締結婚姻。
7 申請人打算在香港結婚,但配偶并非香港居民。請問申請人的配偶能否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
8 舉行婚禮時的誓詞是什么?
“在兩位結為夫婦之前,本人在職責上要提醒你們:根據《婚姻條例》締結的婚姻是莊嚴而有約束力的,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愿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因此,[男方姓名]和[女方姓名],你們的婚禮雖然沒有世俗或宗教儀式,但你們在本人和現時在場的人面前當眾表示以對方為配偶,并為此簽名為證后,便成為合法夫妻。”
男方隨后須向女方以中文宣述如下:
“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男方姓名]愿以你[女方姓名]為我合法妻子。”或以英文宣述如下: “I call upon all persons here present to witness that I, [name of the male party], do take thee, [name of the female party], to be my lawful wedded wife.”
女方隨后須向男方以中文宣述如下:
“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女方姓名]愿以你[男方姓名]為我合法丈夫。”或以英文宣述如下: “I call upon all persons here present to witness that I, [name of the female party], do take thee, [name of the male party], to be my lawful wedded husband.”
(作者:楊青 李慕喬 胡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