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隨著內地與香港教育交流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內地學生選擇赴港深造。香港以其國際化的教育環境、優質的教育資源和獨特的地理優勢,成為內地學生境外求學的熱門選擇之一。然而,赴港就讀涉及諸多實務問題,如入境簽證申請、居留期限延長、就業限制等,并且相關規定也在不斷更新。本文旨在為有意赴港就讀的內地學生及其家長提供實用指引,詳細介紹赴港就讀的申請條件、入境安排、居留期限延長、轉學規定、就業限制等關鍵問題,幫助讀者全面了解相關政策和具體操作流程,做好赴港求學的準備工作。
1 內地學生赴港就讀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關于內地學生來香港就讀的簽證/入境許可申請,如符合以下規定,可以考慮批準:
1.申請人持有學校的錄取通知書,證明已獲錄取修讀某項課程。
2.申請人無需通過工作或依靠政府資助,就能夠負擔其在香港的學費、生活費及住宿費。
(1)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或非本地高等教育課程(見注1和2);
(2)非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研究生課程(見注3);
(3)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專科生交換課程(期限不超過六個月),或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或非本地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交換課程(期限不超過一年)(見注2);
(4)全日制短期課程,需滿足以下條件:課程必須由具有學位授予權的香港高等教育機構開設(不含院校的繼續教育和專業教育部門),且內地學生在任何12個月內修讀短期課程的累計學習時間不得超過180天。
另外,中國內地居民也可以申請在內地教師陪同下,來香港就讀經教育局批準的中學短期交換生課程,期限不超過兩周。
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就高等教育學位互認所達成的協議不適用于副學位資格(即副學士或高級文憑)。內地居民是在國家不禁止公民以個人身份到境外各類教育機構學習的情況下來香港就讀這類本地課程。
內地學生可以修讀全日制經過本地評審的本地課程。內地學生也可以修讀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非本地學士學位或更高程度的課程。
內地學生只能修讀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開辦的課程。
2 內地學生的入境安排是怎樣的?
如果內地學生的申請獲得批準,申請人需與錄取學校聯系,辦理“電子簽證”的繳費和領取手續。申請人獲得“電子簽證”后,需要向相關內地部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通行證)和相關的赴港簽注。持有帶有相關赴港簽注的通行證的申請人在辦理入境手續時,必須同時出示其獲得的“電子簽證”。
3 該在什么時候辦理延期手續,以便繼續在香港讀書?
一般來說,獲準來中國香港學習全日制本地評估的本地及非本地高等教育課程的人,會根據其課程的一般學習年限獲準在香港停留,最長不超過六年,但要視護照或旅行證件的有效期而定。申請來香港學習其他課程的人,一般最初會獲準在香港停留12個月或按照課程學習期限獲準停留(以較短的時間為準)。
獲準來香港學習的人,如有需要,可以在停留期限到期前四周內,申請延長停留期限以繼續在香港學習。這類申請只有在申請人仍然符合來港學習的申請條件時才會被考慮。如果申請獲得批準,申請人的延長停留期限通常會按年批準,或根據其課程學習期限(如適用)來批準。申請人可以親自提交申請,或者通過授權書委托他人代為提交申請。
4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以繼續修讀同一門課程,需要遞交什么文件?
申請時,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填寫完整的ID 91表格;2.申請人的旅行證件;3.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4.申請人現在就讀的學校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需要延長在港逗留期限以繼續學習。該證明文件必須注明申請人剩余的學習期限和預計畢業日期。
5 在香港申請延期逗留有什么限制?
如果申請人已經成功完成一個全日制高等教育課程,打算繼續在香港就讀另一個更高級的本地認可全日制課程,通常都可以獲準延長在港停留時間。如果申請人是來自內地的學生,在正常修業期限內,沒能順利完成學士學位或專科學位課程的話,一般最多可以獲準延長在港停留一年,以便完成該課程。申請人也可以在未完成課程之前,申請轉讀其他全日制高等教育課程;但申請人在香港停留的總時間在完成新課程后不能累計超過五年。
6 可否申請轉往另一所院校就讀?
一般來說,獲準來香港修讀高等教育課程的非本地學生會被施加居留條件,必須在指定的學校修讀指定的課程。如果需要改變現有的居留條件,必須先獲得入境處的批準。如果繼續符合來香港就讀的條件,申請轉到另一所學校就讀通常可以獲得批準。在申請獲得批準并繳納相關費用后,入境處會向該學生簽發標注有新學校名稱的收費標簽。
7 如果中途終止學籍后,可否繼續留在香港?
申請人必須在學籍終止后的四個星期內離開香港。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離開香港,就會違反《入境條例》中關于違反停留條件的規定。
8 目前非本地學生的就業限制是什么?
根據《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A章)第二條,以學生身份來香港的人員,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工作。但是,就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或非本地學士及以上學位課程的外籍學生,只要學習期不少于一學年,可以進行實習工作,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實習工作必須與所學專業/課程相關,并且需要學生所在院校安排或批準;2.實習期最長為一學年,或全日制學術課程正常學習期的三分之一,以較短的時間為準。以上實習工作在工作性質、薪資水平、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雇主方面都沒有限制。
對于就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專科課程的外籍學生,只要學習期不少于兩學年,也可以申請相關實習工作,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實習工作必須是必修課程且與所學專業/課程相關,并需要學生所在院校安排或批準;2.實習期最長為六個月。
此外,就讀期限不少于一學年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學士及以上學位課程的外籍學生(不包括交換生)在其有效居留期內可以:1.在學年期間在校園內做兼職,每周不超過20小時;2.在暑假期間可以工作,工作時間和地點沒有限制。
另外,從2024年11月1日起,就讀期限不少于一學年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學士及以上學位課程的外籍學生(不包括交換生)可以暫時免除上述工作限制,他們可以在其有效居留期內,或在其獲得的“不反對通知書”上注明的有效期內(如適用)在香港工作,以期限較短者為準。
9 如果在香港遺失了《往來港澳通行證》,該如何辦理補領手續?
1.需攜帶香港身份證、由警察部門出具的遺失證明以及由院校出具的證明文件,前往入境事務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辦理手續;
2.在身份核實后,入境事務處會出具證明文件和簽注轉移的“電子簽證”;
3.申請人需攜帶上述由入境事務處出具的文件及“電子簽證”,前往香港中國旅行社辦理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關出境簽注手續。
(作者:楊青 李慕喬 胡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