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能力 高質量服務企業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務交流會在蘇州舉辦。會議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外事委員會、涉外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主辦,江蘇省律師協會、蘇州市律師協會聯合承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外事委員會主任王清友主持開幕式,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秘書長閆國、江蘇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宇文洲,以及蘇州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益冰分別為會議致辭,涉外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主任俞衛鋒作總結發言。全國律協外事委員會、涉外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委員,全國各地涉外律師及各界法律人士共計150余人參加會議。合伙人、香港辦公室主任楊青以全國律協涉外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身份在“涉外爭議解決的現狀及趨勢”圓桌討論中作精彩分享。

一、涉外爭議解決的新變化
(二)涉東盟與陸海新通道沿線國家商事爭議案件快速增長。近年來,隨著企業在東盟及陸海新通道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投資與國際貿易活動日益頻繁,相關商事爭議案件呈現快速增長態勢。2024年11月12日,經司法部批準,重慶仲裁委員會正式設立重慶國際商事仲裁院。這一機構的成立,旨在為企業在陸海新通道沿線開展投資和貿易合作時遇到的商事爭議提供高效、公正的解決渠道。
(三)香港在國際商事仲裁及內地與香港兩地民商事爭議解決方面的作用進一步突顯。內地律師在涉及香港國際仲裁案件的代理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披露的數據顯示,2023年裁決的案件中,有12%以中文進行,5%以中英雙語進行。而在涉及的14種不同準據法中,中國法排名第三。內地與香港兩地仲裁保全和仲裁裁決相互認可和執行安排的生效,尤其是2024年1月29日《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在香港和內地生效,為內地律師代理涉及香港的仲裁案件及兩地民商事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提供了更多機會。

二、涉外律師在國際商事爭議解決領域大有可為
三、對中國涉外律師處理國際商事仲裁案件能力建設的建議
(一)切實提升英語水平,以及中英雙語的轉換能力。在代理國際商事爭議案件時,英語通常是主要的交流語言,而對方律師多為以英語為母語的法律專業人士。精湛的英語水平是代理和贏得國際商事仲裁案件的基本條件。
(二)對主要國際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深度理解。近年來,部分內地知名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逐步與國際接軌,例如引入了臨時措施等最新國際仲裁規則。然而,由于國內相關配套法律尚未健全,律師在涉外商事仲裁中如何靈活運用臨時措施,以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利益,成為一大挑戰。因此,涉外律師需深度理解并熟練運用國際仲裁規則,才能在國際仲裁案件的代理中做到游刃有余。
(三)熟悉普通法。國際商事仲裁中,大部分案件適用的實體法是普通法。對于希望在該領域深耕的律師來說,熟悉普通法尤為重要。若條件允許,可考取普通法律師執業資格。可以預見,未來10年,深耕國際商事仲裁領域的優秀律師,將是既精通中國法和普通法,又具備卓越英語能力的國際型法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