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公司法》,并決定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實施。新《公司法》在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注冊登記和公司行政監管方面均作了較大幅度修改調整。近年來,股權投資市場呈現出前所未有蓬勃發展態勢,股權投資高收益與高風險相伴而生。2024年3月1日下午,江北青商會聯合中豪、市清潔服務行業協會在中豪重慶辦公室舉辦了“新《公司法》亮點解讀及股權投資法律實務”沙龍,合伙人涂小琴作為主講嘉賓,向參會嘉賓作了精彩分享。

涂律師介紹了新《公司法》出臺的背景,歸納了新《公司法》在公司資本、股東出資、股東權利保護、董監高責任、公司設立退出、簡易減資、強制注銷及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五大方面的變化。逐一解讀了新《公司法》十大亮點及相應條款:一是增設有限公司股東認繳出資最長期限,將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常態化;二是增加董事會催繳出資責任及股東失權制度,完善有限公司股東出資不實的處理規則;三是完善公司股權轉讓規則,增加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的適用情形;四是完善股東知情權制度;五是完善公司決議撤銷、不成立制度規定,明確決議效力瑕疵不影響公司與善意相對人的法律關系;六是強化公司董監高的義務,加重控股股東和實控人的責任;七是擴大公司法人人格否認適用情形,完善人格否認制度;八是增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離任規定,規范董事會出席及表決人數并取消董事會成員上限;九是增加規定股份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和類別股,引入授權資本制;十是增列公司登記一章,完善登記事項、信息公示及登記效力規定。

緊接著,涂律師從投資性質的爭議與識別問題展開,按照爭議頻次的高低,歸納了被投方否定股權投資、投資人否定股權投資、涉外部債權人爭議及私募基金產品爭議等四大典型爭議場景,總結了司法裁判趨勢和代表性觀點。同時,以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為出發點,講解了小股東權利受侵害的主要情形。她強調,股權投資實務中,中小股東應通過細化分紅權、限制表決權、細化質詢權及明確知情權等方式約定“好”的章程,以最大程度規避風險。
最后,涂律師圍繞股權轉讓、差額補足、股權回購、解除投資合同及清算等五大股權投資退出機制,分別評析了現行法律規范中有關規定以及各司法裁判規則的優劣勢,并結合自身司法實踐經驗,總結了中小股東選擇股權退出的途徑。
本次沙龍持續3個多小時,整個會場座無虛席,現場互動熱烈。涂律師的分享讓與會嘉賓全面而深入地了解了新《公司法》的變化及股權投資、退出的法律實務。與會嘉賓紛紛表示,此次培訓為今后公司經營和管理實務及法律風險防范提供了很有價值的指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