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中豪律師事務所董事局主席袁小彬的提案是,建議引入律所監管二手房交易資金,有效控制房屋買賣風險。
長期以來,我國存量房交易因為交易手續繁瑣、交易環節眾多、參與交易者專業水平不足等問題,導致購房資金無法得到有效保護,產生了大量交易風險和糾紛。
據統計,2010年至2021年,中國房產交易糾紛案件總量329萬件,平均每年遞增超過25%,購房的大額資金未得到有效監管已經成為了房地產案件的導火索。
袁小彬建議積極引入律師參與二手房交易,由律師主導交易的合規性并監管資金安全,可以有效控制交易風險。
他分析稱,目前我國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的現狀是,“帶押過戶”模式雖能化解房屋尾款支付的風險,但無法控制首付款等其他環節的交易風險,“銀行托管+政府監管”的模式耗費大量的行政資源,申辦手續繁瑣,不夠市場化,為降低二手房交易風險,北京等地出臺了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有關規定。他認為,這種模式雖較為規范,但耗費了大量寶貴的行政資源,申辦領取的交易程序復雜繁瑣,市場化程度不高。
除此之外,部分地區成立國有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保證各項交易款項的支付。這種制度雖能解決交易雙方相互不信任的風險,但擔保費較高,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流程,市場接受度并不高。
房屋中介機構托管模式下,因中介機構信用與規模參差不齊,多數屬于中小企業,又僅承擔公司出資的有限責任。近年來,多次出現中介挪用、侵占客戶托管資金,甚至“卷款跑路”的事件,難以有效確保房屋交易資金的安全性。
香港地區由律師監管參與房屋買賣,可以有效控制交易風險。
他建議參照香港等境外通行的房屋交易模式,引入律師監管參與房屋買賣交易。
他說,律師熟悉房屋買賣的法律和交易流程,能夠提前篩查交易風險、遵守交易規則。“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當事人委托律師后,除議定協議外,完全由律師代為處理各項事務,不再被繁瑣的程序拖累或煩心,律所設有執業保險,且是合伙制,一旦出現執業過錯,合伙人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險公司也要賠付,可以實現有效追償。
袁小彬建議,律師參與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規定房屋交易雙方應聘請律師參與交易參考香港模式,在律師主導交易雙方達成協議后,買方將交易資金(定金或購房尾款等)均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到律師事務所監管賬戶,雙方完成產權過戶和房屋交割后(或交易終止后),律師事務所根據雙方協議約定將購房資金進行支付或退還。
他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律所應當設立獨立于經營賬戶的監管賬戶,實現房屋交易的資金“專款專用”,避免資金混同或挪用。與此同時,引導律師服務合理收費,讓老百姓“消費”得起為確保房屋交易款項的安全性,規定律師事務所必須設立獨立的監管賬戶,與其經營賬戶分開運行。客戶支付房屋交易款項到專門的監管賬戶托管,律所若挪作他用,按違法或犯罪論處。
他對記者稱,由于房屋交易涉及千家萬戶,律所收費應在市場化服務的基礎上進行,律師費應適度控制在買賣雙方均可承受的范圍內。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