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以下簡稱《外商投資法》或“新法”)審議通過,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時取代三資法,成為我國促進、保護和管理外商投資的基礎性法律。新法生效后,除確有必要特別監管的外商投資事項外,外資企業的設立、變更、經營、注銷等活動將與內資公司一樣,統一適用《公司法》《合伙企業法》《民法總則》等一般性法律法規,使得相關法律的適用更具有普遍性及公平性?!锻馍掏顿Y法》對我國外資監管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必將開啟我國外商投資的嶄新紀元。
2019年3月27日、28日,中豪與中國歐盟商會西南分會共同在重慶和成都舉辦《外商投資法解讀及企業在華知識產權保護》專題講座。中豪合伙人楊青、李爽及顧問律師呂睿鑫全程用英文對《外商投資法》進行了詳盡解讀,對外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容易出現的風險及外資企業知識產權商業化進行了精彩解析,并提出具體防范建議。來自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荷蘭、匈牙利及日本等國的領事館官員,波蘭政府、香港特區政府駐成都辦、四川省經濟合作局等政府官員,以及諸多知名外資企業高管和法律負責人出席,共享這場外商投資法律實務的知識盛宴。
中豪顧問律師呂睿鑫:《外商投資法》解讀
呂睿鑫律師指出,新法重構了我國外商投資法律體系。新法確立了三大制度,即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反壟斷審查和國家安排審查制度及信息報告制度,取代了現行的個案審批或備案制。負面清單就相當于對外商投資限制性和禁止性領域畫了一個“圈”,這個“圈”每年會縮小,只要不屬于這個“圈內”的行業領域,外資都可以自由準入。外資企業設立后,只要按監管部門要求提交信息報告,監管機關不會干涉外資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管理活動,從而賦予外資企業更多自由權。隨后,呂睿鑫律師從實務角度對從投資管理、投資保護及投資促進三方面對《外商投資法》進行了深入解讀。呂睿鑫律師指出,新法摒棄了沿用數十年的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區分,統一稱為“外商投資企業”,均由國內《公司法》進行調整。新法對征收限制及補償、利潤及合法收入自由出境、禁止行政機關強制轉讓技術、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政府應嚴格履行政策承諾和合同約定等外國投資者和外資企業極為關注的實質內容均作出了明確規定。此外,新法還規定了投訴機制,以及時解決外資企業日常經營和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從而進一步加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呂睿鑫律師最后指出,新法為外資企業營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高效的營商環境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中豪合伙人楊青:“五年過渡期”對三資企業的影響
楊青律師從外資企業的關注點出發,為大家詳盡解析了《外商投資法》中規定的“五年過渡期”及其對現有外資企業的影響。楊青律師首先分享了原有三資企業在《外商投資法》實施后面臨的改變。他指出,原有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這一組織形式將不再存在,其可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獨資企業基本是根據《公司法》組建,故無實質影響。三資企業中,受影響最大的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楊青律師采取對比的方式,對《外商投資法》實施前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受到的影響進行了重點解析。第一,通過對比的方式,介紹了股東會、董事會及總經理的職權內容與議事規則;第二,分享了現行《公司法》有關股東出資、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法律風險;第三,以案例分享的方式,介紹了股東利潤分配比例與出資比例可以由股東自由約定的實務操作;第四,分析了外國投資者在其合法權益遭受損失或威脅時,可采取的救濟措施,比如外資企業股東可以提起撤銷權之訴、股東代表訴訟、直接訴訟、股權回購之訴及要求清算和解散公司之訴等,并對行使上述訴權的相關要求與操作要點進行了解析。楊青律師最后提出,外商投資法的出臺將系統性改變我國的外資法規體系,也標志著我國外資監管從過去的過度注重引資發展到兼顧外資促進、外資管理和外資保護的新時代,外資主管部門的思維方式和服務方式也將發生巨變。接下來的5年過渡期內,外資企業將有許多工作要做,比如根據新法及公司法規定,并結合公司自身情況修改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調整公司治理結構等。楊青律師建議外資企業盡快把新法研究透,以順利實現與《外商投資法》和公司法的順利接軌。
中豪合伙人李爽:企業在華如何保護知識產權
李爽律師結合其豐富的知識產權實務經驗,為在場嘉賓介紹了知識產權在中國的商業化的要點內容,比如商標權、著作權、專利及商業秘密的保護、評估和運營。為讓大家更加熟悉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環境和保護制度,李爽律師詳細講解了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授權確權體系。根據多年的實務經驗,李爽律師分析了如何在中國進行IP貿易、許可和轉讓,為大家分析了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如何防范商標搶注及IP侵權。隨后,李爽律師以案例學習的方式,分析了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時容易疏忽的情形。例如:應當以當地語言的方式,進行商標保護預防侵害;簽訂知識產權轉讓協議時,應當注意實際持有人等。最后,李爽律師列舉了中國知識產權生態圈,并結合實務案例為企業提出了保護知識產權的有效建議。李爽律師建議,外資企業應制定實施在華知識產權保護戰略,以合適的方式進行知識產權商業化,時刻監控侵權者并及時打擊,關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新進展,借助律師的專業服務以更好保護知識產權。
講座在來賓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此次講座不僅為參會企業提供了詳細的關于外商投資和法律風險防范的相關知識與實務經驗,同時也增進了我所與歐盟商會及各使領館的交流與合作。當前,我國經濟全球化快速推進,越來越多的外國投資者到我國進行貿易投資,中豪將不斷提升自身實力,加強國際合作,優化法律服務,致力于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境內投資、并購與經貿合作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從而為企業在境內投資過程中防范好法律風險。
【楊青律師】楊青律師是中豪合伙人、香港辦公室副主任,香港注冊海外律師。楊青律師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和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獲得雙法學碩士學位。楊青律師系英國志奮領學者、《商法》雜志評為2018年度中國100位業務優秀律師、全國律協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全國千名涉外律師人才。楊青律師一直從事外商投資、跨境投融資與并購等法律業務。多年來,楊青律師擔任過包括長安福特、沃爾瑪、巴斯夫、霍尼韋爾、皮拉圖斯、博賽礦業集團、華宇集團等在內的眾多國內大型企業與外資企業的法律顧問。同時,楊青律師也是美國領事館、英國領事館的官方推薦律師,并與美國商會、歐盟商會、英國商會以及美國、英國、荷蘭、匈牙利、意大利、丹麥等國駐重慶或成都領事館等保持著友好合作關系。
【李爽律師】李爽律師系中豪合伙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學士及法學碩士。李爽律師一直致力于知識產權保護、侵權及合同糾紛爭議解決等法律業務已近10年。在知識產權訴訟及仲裁領域,李爽律師處理過許多跨國公司及大型國內企業的著作權、商標、專利、反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域名、特許經營、合資企業、并購、技術轉移,以及其他合同及侵權糾紛案件,例如協助長安福特、施耐德、太古集團旗下新沁園食品、宗申動力、小康工業等企業進行在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李爽律師在其客戶中享有聲譽,因為她可以為客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有效的法律分析及專業意見。
【呂睿鑫律師】呂睿鑫系中豪顧問律師、紐約辦公室副主任,中國和美國紐約州執業律師。呂睿鑫律師畢業于美國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法學院,取得法學博士學位。留學期間,曾為美國最大鐵礦石上市公司Cliffs Natural Resources,Inc.為全球鐵礦并購提供法律服務;畢業后,取得紐約律師和房地產經紀執照,在紐約從事房地產和訴訟相關業務。2015年加入中豪后,主要在國際業務部致力于跨境投融資等法律業務,參與多個跨國投融資項目,如金科控股集團購買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增發股份、博賽集團收購南美礦業、貴州電建投資美國太陽能項目、皖新傳媒投資曼哈頓房地產、重慶市政府平臺公司引入美國主題公園、協助廣東明陽風電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美國子公司法律意見等項目。近年,呂睿鑫律師處理了部分中美貿易的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