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6月5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五中院)裁定受理綦江長風齒輪(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風齒輪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指定中豪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2020年11月5日,五中院裁定受理綦江長風鍛造公司(以下簡稱長風鍛造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長風鍛造公司系長風齒輪公司全資子公司,并于2021年1月14日指定中豪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2021年10月21日,五中院裁定對長風齒輪、長風鍛造(以下簡稱債務人)進行實質合并重整。
為維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實現資源有效整合,提升債務人重整價值,管理人向社會公開招募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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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公司基本情況
長風齒輪公司始建于1971年,于2001年8月1日改制設立。登記機關: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周慶龍;注冊資本:人民幣8600萬元;經營范圍:生產、鍛造、銷售汽車配件、貨物進出口。占地面積近300余畝,建筑面積達4萬多平方米,位于重慶市一小時經濟圈內的綦江工業園區。長風鍛造公司實質是長風齒輪公司生產汽車齒輪鍛件的車間,人員、財務、經營場所等方面實施一體化管理。
債務人公司專業從事齒輪制造已有35年歷史,是全國機械行業勞動模范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單位,連續三屆重慶市人大代表單位,通過了瑞士SGS公司產品質量和過程控制第三方認證,以及IATF16949:2016國際質量體系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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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公司資產、負債情況
(一)資產情況
債務人公司擁有出讓地、劃撥地塊共計8塊,分別位于綦江古南工業園區齒輪城、古南街道工業園區。公司位于綦江古南西齒北路11號的新廠區,包含2號、3號、4號廠房及辦公樓,面積超過4萬平方米。公司擁有多項重慶市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以及實用新型專利,是國內為數不多的能研發生產精鍛齒輪的企業之一,擁有生產設備130余臺。債務人公司所涉及的資產在評估基準日下可評估的資產市場價值約為2億。
(二)負債情況
截至2020年7月28日,債務人公司長風齒輪公司債權申報日期屆滿,管理人已接受申報的債權總計133戶,總金額為440,359,133.05元。截至2021年2月19日,債務人公司長風鍛造公司債權申報日期屆滿,管理人已接受申報的債權總計31戶,總金額為60,788,017.28元。截至目前,管理人共接收債權申報202戶,申報債權總金額為538,559,333.88元。
管理人初步審定在兩公司合并條件下,確認債權總金額為40817萬余元,因涉及關聯債權及訴訟等待確定債權金額為2665萬余元。
重整程序中正在進行人員裁減,相關經濟補償金等職工債權正在逐步核算。經管理人調查核實,債務人職工債權共計357人,職工債權總額約為人民幣2100萬元。
(在破產財產最終分配前存在補充申報的可能,最終債權審核確認數額以人民法院裁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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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公司重整的價值和條件
雖然債務人公司繼續營業至今未擺脫虧損,但其經營管理團隊、研發團隊、客戶和業務渠道均得以完整保留,也因繼續營業最大限度減少了設備設施價值的減損,為債務人下一步重整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概括重整的價值和條件如下:
(一)債務人生產經營相對穩定,重整成功潛力巨大
債務人擁有業務過硬的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各相關職能崗位均有業務和技術骨干在職,債務人自行經營管理能力較強。
(二)債務人公司產品市場競爭力強大、銷售渠道穩定
債務人公司近十年來圍繞汽車行業的高端產品——精鍛齒輪斥巨資全面升級技改,實際產量穩定,并達到了生產設計能力后年產能將達2.5億元,超過總體產能的50%。自2012年以來,債務人公司一直是國內精鍛齒輪研發產銷中心;2015年以來,債務人公司全體員工齊心協力,全面完成了3.1億元的技改項目。債務人公司主要產品為精鍛齒輪,該產品目前具備年產12萬套、年銷售1億元的能力,且技改完成后在一年內可達到年產20萬套以上、年銷售1.8億元的規模。
經過多年努力,債務人公司已經與中國重汽集團、中國一汽解放公司、山東蓬翔汽車公司、中聯重科車橋公司等十多家大型國內重型汽車骨干企業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關系,目前產品銷售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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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目的在于,借助重整投資人在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優勢,整合債務人公司現有資產和資源,優化資產負債結構,發揮在市場布局、渠道網絡、人才隊伍等方面的優勢,釋放企業經營價值,保障債權人、職工等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最大化地實現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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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條件
(一)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個人,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同時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意向重整投資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擁有一定股權投資、實業投資等經營管理經驗或并購整合經驗。
(三)意向重整投資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并能出具相應的資產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在相關產業領域具備優勢戰略地位或具有豐富并購整合經驗的,可適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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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流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含當日),通過郵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報名材料。
2.報名方式及聯系人
地 址:重慶市江北區江北城街道金融城2號T2棟9層
郵 編:400023
聯系人:何朝臣:+86 185 2310 7754
李 雯:+86 139 9624 6097
(二)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意向書(包括主體介紹及作出報名參加債務人公司投資的真實意思表示);
2.意向重整投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屬于失信懲戒對象的證明材料;
3.意向重整投資人簡介(含主體資格、股權結構、主營業務、歷史沿革、組織機構、資產負債等信息。如為聯合投資人參與遴選的,需要介紹各自所充當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并承諾互相承擔連帶責任);
4.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報名參與重整投資人遴選的,應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法人)或有權機關決議(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如有);
5.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最近兩年年度財務報表;
6.資產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7.同意對知悉的債務人公司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并簽署保密協議的承諾函。
對上述報名材料中每一份材料均應加蓋投資人公章,并簽署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以上報名材料應當提供一式五份。意向重整投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三)初步篩選
管理人將對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即為通過初步篩選;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遺漏的,管理人將當天通知補正,并給予3天的補正期。合格的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及時簽署保密承諾,并于2021年12月18日前繳納保證金20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佰萬元整)至管理人賬戶,未按期繳納保證金的視為撤回報名。
管理人銀行賬戶信息:
賬戶名:綦江長風齒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開戶行: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
銀行賬號:120023710010000000742
(四)盡職調查
簽署保密承諾并繳納保證金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可向管理人索取審計評估情況、債權確認情況、生產情況等,也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債務人公司開展盡職調查工作,盡職調查期為15日,自報名期屆滿之日起算。管理人將協調公司積極配合。意向重整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所需的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五)提交重整投資方案
合格的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銷的重整投資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擬投入的資金/資源、支付方式、債務調整和清償方案、后續經營規劃和方案等。方案提交時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六)遴選
管理人將對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的重整方案及相關資料進行評審,依據評審結果確定債務人公司的一名重整投資人,由管理人根據評審結果向該投資人發送《入選資格確認書》和《重整投資協議》框架稿(《重整投資協議》將按本遴選評審須知和參選文件確定重整投資人的權利和義務)。遴選評審的具體時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七)簽署協議
在確定重整投資人后,管理人需將結果上報法院,同時與意向重整投資人協商定稿《重整投資協議》。待人民法院審查無異議后,管理人將與重整投資人簽訂附生效條件的《重整投資協議》。如意向重整投資人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參與重整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則管理人將與后一順位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依次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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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保證金有關說明
(一)對于未獲得入選資格的重整投資人,管理人將在評審會議召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其已繳納的報名保證金。
(二)對于最終入選但因自身原因未能與管理人正式簽署《重整投資協議》的重整投資人,管理人有權沒收該重整投資人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并取消其入選資格。
(三)對于最終入選且與管理人正式簽署《重整投資協議》的重整投資人,已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將轉化為《重整投資協議》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待重整投資協議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后轉為投資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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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一)本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要約的法律約束性效力。
(二)各意向投資人應保證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若在重整過程中發現意向投資人有任何虛假陳述或提供不實材料,管理人將依據法律規定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如出現影響債務人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項或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計劃;如本次招募計劃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無需對意向投資人所投入的工作進行任何補償。
(四)本招募文件由債務人公司管理人編制,解釋權屬于管理人。
綦江長風齒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綦江長風鍛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