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已在2月10日將本次疫情定性為“不可抗力”,成渝雙城住建部門亦陸續針對本次疫情的防控和復工復產出臺了諸多政策文件。在為施工單位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筆者了解到,面對本次疫情所構成的不可抗力,許多施工單位就工期順延和索賠仍未完成從定性到定量的跨越。在個案認定上,能否免責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主張免責以及索賠,仍然困擾著許多施工單位,這些問題也將成為未來爭議的焦點。為更好地指引施工單位做好工期順延和索賠的主張和抗辯,筆者嘗試從實際操作角度撰寫本文,供各施工單位參考。
一、反思——“非典時期”不可抗力抗辯失敗的經驗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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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裁判案例名稱 |
裁判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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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證明“疫情”構成不可抗力,不能免責 |
開封市興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興杰公司)與開封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簡稱教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案號:(2010)汴民終字第1073號】 |
“非典”疫情并不是對所有合同的履行都有影響,如果不影響合同正常履行,“非典”就不能被視為不可抗力。教育公司對其主張的三種情形的出現,是否造成在建工程必須全面停工、部分停工或不能以正常效率施工的情況,均未提交有效證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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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不能免責 |
華墾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山西倫達肉類工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2017)晉民終93號】 |
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和《合同法》第118條的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該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本案中,華墾公司并未舉證證明通知倫達公司不能履行合同,且“非典”期間并未封鎖交通、限制貨物交易,故對華墾公司這一上訴理由,本院不予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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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及時履約不能免責 |
海南萬康藥業有限公司與海南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2005)滬高民二(商)終字第159號】 |
本院認為被上訴人提交的有關政府機構文件能夠證明被上訴人在2003年“非典”期間根據政府要求需備足庫存,并且在3月、4月、5月收到了很多國家機關提出的供貨要求,實際上未能滿足包括上訴人在內很多客戶的要貨需求。由此,本院認為原審法院所認定被上訴人在2003年5月未按上訴人要貨數量供貨系受“非典”事件影響并無不妥……被上訴人應該對其在2003年6月未按上訴人要貨數量供貨的行為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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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履行不可抗力影響范圍的舉證義務,不能免責 |
大連鵬程假日大沐有限公司與大連正典表業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再審民事判決書【(2013)遼審二民抗字第14號】 |
假日大酒店的經營范圍包括餐飲、客房等,正典公司承租后,實際經營項目亦包括以上兩部分。……野生動物經營活動的停止,只是對其餐飲經營造成部分影響而不是全部,大連市西崗區阿六蛇城酒店還可以正常經營與野生動物無關的其他中餐……故本案不能據此認定為雙方合同的解除系不可抗力的原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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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未履行及時止損義務,就損失擴大部分不能免責 |
上海祥龍建筑裝潢工程有限公司與路易里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二審民事判決書【(2009)滬一中民二(民)終字第2362號】 |
從祥龍公司回函看,祥龍公司已明知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而且祥龍公司編制決算書要求與路易里歐公司進行結算,亦表明施工結束,雙方盡快結清工程款。因此,祥龍公司應及時撤回施工人員及機械設備,實無繼續滯留工地之必要。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由路易里歐公司承擔有失公允。 |
二、成渝雙城關于疫情背景下建設工程防控和復工申請備案審核的主要規定
(二)重慶市
三、施工單位工期順延和索賠的權利邊界和實操指引
四、結語
注 釋
① 項目達到如下條件后,向屬地行業部門提出復工申請,合格一家復工一家。(一)成立項目經理負責的疫情防控機構,設立專人專崗,安排專項資金、調度防疫物資,全面負責本項目防疫工作,對接屬地行業主管部門、疾病控制部門,24小時值守。(二)現場設置單獨的隔離觀察宿舍,用于需臨時隔離觀察的人員集中單間生活居住,隔離觀察措施應符合屬地疾病控制部門要求。(三)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項目應準備足夠的口罩、測溫計、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儲備不少于一周用量)。(四)排查開工儲備人員兩周內往來史、接觸史,杜絕疫情的輸入性、擴散性蔓延。(五)所有工地打圍封閉,嚴格進、出場管理,實行實名制考勤。
② 該規定第一條第二款:“各個項目要嚴格按5個方面要求做好復工前準備,達到要求后向屬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企業提交復工申請表與排查情況后,屬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申報項目組織核查,核查通過后出具準予復工通知,對核查不合格的要明確整改內容,待整改完畢、復查合格后出具復工通知。”
③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第3.4.2條:由于下列因素出現,影響合同價款調整的,應由發包人承擔:1.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