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12日,香港與澳門青年律師代表團到訪中豪江北金融辦公室。中豪作為全國律協指定接收單位,指派主任張涌、董事局副主席鄭毅、董事陳晴、香港辦公室副主任楊青、柯海彬及合伙人青苗等一行進行了熱情接待,并就破產、金融、房地產及跨境投資等業務領域的內地法律體系和律師業務,為港澳青年律師作了專題培訓。來自高偉紳、的近、史蒂文生黃律師行、沈黃律師行等港澳兩地律所的青年律師精英參會。全國律協港澳臺事務部干部郭欣航、重慶市律師協會黨辦副主任陳詩思出席培訓交流。
在參觀環節,陳晴律師帶領各位港澳青年律師首先參觀了新近裝修的江北辦公室,并著重介紹了江北辦公室的辦公環境。江北辦公室由國際知名設計師設計,裝修材料均選用全球一線品牌材料,是事務所為中豪未來10年精心設計和打造的范例。陳晴律師還介紹了事務所的信息化建設情況。她指出,9個辦公室均建立了思科1080高清視頻會議系統,每位員工均配置了蘋果電腦、思科IP視頻電話、湯森路透和天行通等智能辦公軟件,在提高辦公效率的同時,更為客戶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靚麗、簡潔、大方、雅致且具國際范兒的裝修風格給港澳律師同仁留下了深刻印象。隨后,鄭毅律師向各位港澳青年律師介紹了中豪的發展歷史、人才結構、專業領域、執業地域、執業理念以及香港和紐約辦公室的業務開展情況等內容。

在主題演講環節,首先由張涌律師作“內地破產法概述與律師業務介紹”主題演講。他對《企業破產法》及司法解釋進行了概述,包括內地近年破產案件的受理情況、內地破產法修訂歷史、破產法的適用范圍、破產法的三大程序及個人破產制度等內容。同時,張涌主任結合實際案例,詳細闡述了破產程序中律師涉及的業務,對律師破產相關業務的類型進行了介紹,并講解了破產管理人業務,包括管理人的選任機制、管理人報酬(律師費)機制、管理人的職責以及管理人的執業風險。

緊接著,青苗律師作“內地金融法律概述及資管領域的律師業務機會”主題培訓,為與會港澳律師詳細介紹了內地金融機構的基本類型及業務,涉及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發展沿革、人民銀行監管的金融業務類型、銀保監會監管的主要金融(非金融)機構類型、證監會監管的主要金融(非金融)機構類型以及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監管的主要機構類型等專業知識,并分析了資產管理行業領域的概況以及法律架構。同時,青苗律師還向在場的各位港澳律師分享了律師在金融及資產管理領域的業務機會,業務類型包括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隨后,陳晴律師作“內地房地產法律體系概述及律師業務介紹”主題演講,向與會嘉賓介紹了內地的房地產法律體系,其中包括憲法概述,物權法等房地產法律概述,房地產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概述,以及有關房地產的司法解釋和其規范介紹等具體內容。同時,陳晴律師還對內地房地產的律師業務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其中,非訴訟業務主要包括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配套法律服務、法律意見書以及法律盡職調查。除此之外,陳晴律師還對訴訟、仲裁業務進行了詳細的介紹,令在場的港澳青年律師受益匪淺。

最后,楊青律師作“外商投資與境外投資法律概述及律師業務”主題分享,對新《外商投資法》的亮點進行了解讀,并對有關海外投資的法律法規及最新政策要點進行解析。同時,楊青律師還向與會港澳律師講解了內地企業境外投資與并購業務中常見的風險和法律實務知識,分析了內地企業到“一帶一路”國家投資易犯的“錯誤”并提出防范建議。在演講的最后,楊青律師還就在內地企業“走出去”的過程中,內地律師與港澳律師的合作領域、機會及服務內地企業的建議等內容進行了詳盡的分享。
講座在來賓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此次到訪參觀中豪,讓港澳青年律師對中豪的辦公環境、律所文化、律師業務等有了更為深入的認識和了解,精彩而充實的培訓交流講座讓港澳青年律師更加全面地了解到內地的法律體系,以及在破產、金融、房地產、跨境投資等業務領域的發展情況與業務合作機會;同時,也增進了我所律師與香港、澳門青年律師之間的交流,相信此次交流培訓必定會進一步推進中豪與港澳律師今后的深度交流與業務合作。

中豪于2013年1月在香港設立直營辦公室,通過與內地各辦公室的聯動,致力于為境內企業“走出去”與外國企業通過香港平臺“引進來”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比如為境內企業的香港公司設立及公司秘書服務、國際公證、跨境貸款、內保外貸、外保內貸、境外投資并購、涉港訴訟及涉港仲裁、香港上市,以及外國企業通過香港平臺到內地投資、并購及爭議解決等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