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凌嘉律師:走進東南亞 聚焦新加坡

郭凌嘉律師首先從新加坡苦難的歷史、誕生、逐步升級的艱難轉型之路幾個方面介紹了新加坡的獨特基因。她指出,新加坡不僅擁有穩定的政治環境與對外和平友好的外交政策,還占據著極佳的地理優勢。此外,新加坡還擁有廣泛的貿易協定、領先的銀行金融機構、第三大外匯交易市場、全球第三大人民幣離岸清算中心,以及針對稅收有許多優惠政策。緊接著,郭律師就新加坡成立公司的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進行了詳細介紹,她對比了五類公司類別下不同的定義、權屬、法律性質以及稅收規定。最后,郭律師列舉了公司法律實務中的特殊情形,她強調了謹慎選擇注冊資本的貨幣以及公司章程的個性化設計及擔任公司董事的重要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
余啟賢律師:新加坡并購法律實務

余啟賢律師首先介紹了新加坡并購交易中盡職調查的主要風險點,包括審查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交易行為的合法性、資產情況、債權債務情況、重要交易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仲裁的調查等。其次,余律師詳細講解了如何利用交易文件進行風險分配。例如,通常作為主要交易文件的購股協議,需注意其收購當事人、購買條件、購買價格、成交前的義務、責任限制、擔保人購買擔保保險等內容,以及其他輔助文件,可能包括披露信、與高級職員的新服務合同、擬舉行的決議和會議、新聞稿或公告草案等。最后,余律師向與會企業和律師分享了并購談判中的技巧以及一些特別注意事項。例如,可能會存在一些并購將會導致新加坡該領域市場內的競爭大大減少、確保關鍵員工在被收購后仍留在目標公司中的方法,以及部分涉及知識產權和監管機構的具體問題。
于嵐律師:離岸家族信托下一個天堂——新加坡

于嵐律師首先介紹了信托的定義及構架,她詳細講解了信托的“三個明確”原則,包括明確的成立信托的意向、明確的信托標的、明確的受益對象。接著,于律師介紹了家族信托的優勢,并將新加坡信托與中國信托作了詳細的對比。她指出,海外信托具有更強的保密性、更靈活的稅務規劃、更徹底的資產隔離等優勢。最后,于律師講解了如何利用在新加坡設立信托保護資產以及規避CRS,并隨之介紹了家族憲章和家族辦公室兩種方式。其中,她著重講解了家族辦公室作為超高凈值家族建立的私人財富管理咨詢公司,負責監督資產和投資的日常行政管理,其目的在于家族財富的維護、增加與傳承,其組織架構既可以采用正規的形式,也可以采用非正規的形式。與此同時,于律師還分享了諸多家族辦公室的優勢,如風險整合集中管理、私人與保密、潛在的高回報等。

講座在來賓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此次講座不僅為參會企業提供了詳細的關于新加坡并購和家族財富傳承的相關知識、實務經驗及風險防范建議,同時也增進了我所與境外專業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當前,我國企業全球化快速推進,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海外投資、并購。中豪將不斷提升自身實力,加強國際合作,優化法律服務,致力于為境內企業的海外投資、并購與開展經貿合作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從而為境內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防范好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