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給客戶帶來的往往是潛移默化的服務體驗,然而看似平凡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卻是律師在進行業務開拓時的“利器”。本文將具體闡述如何做好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工作,從而推動法律業務的深挖拓展、客戶關系的維系乃至升華。
【關鍵詞】常年法律顧問 工作臺賬 開拓業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作為一項“細水長流”的法律服務,既沒有IPO、收并購等非訴業務那樣的“波瀾壯闊”,也沒有訴訟業務那樣的“針尖對麥芒”。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工作瑣碎”“法律服務領域廣泛”“服務周期漫長”的自身特點注定了它只能像涓涓細流一樣“潤物細無聲”,給客戶帶來潛移默化的服務體驗。然而看似平凡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卻是律師在進行業務開拓時的“利器”,法律業務的深挖拓展、客戶關系的維系乃至升華,往往最終都是由這平時貌似“不起眼”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所決定。
一、律師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其本質是服務行業從業者
秉持著“顧客是上帝”的服務態度,我們在做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時,為使得服務的客戶對象滿意我們提供的法律服務,自然首先應向客戶亮出我們高品質的服務、追求極致的法律服務產品體驗。只有這樣,才能讓客戶既舍得掏出律師費,又舍得豎起大拇指愿意幫律師賺盡口碑。只有這樣,才能讓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成為打開“年底大豐收”的非訴業務或訴訟業務的“神奇之門”。
二、勤做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
在漫長的服務周期以及客戶提出的各種或“彎酸”或“奇葩”或“疑難雜癥”的法律問題時,我們應當如何保障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從始而終的高品質呢?訣竅只有一個,那便是化無形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為有形的“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
通過針對客戶日常咨詢的法律問題或委托的訴訟案件、非訴項目等的各自特點,建立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才能在漫長的服務周期中將客戶日常委托的瑣碎的法律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類別、層次進行符合時間順序、邏輯順序的整理,才能將日常無形化的法律服務實體化為有形的法律服務實時記錄,才能讓客戶在年底的時候看著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想起在漫長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周期中律師曾付出的心血,才能再一次深刻體會到律師為客戶提供的高品質法律服務。
結合我們團隊提供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經驗總結,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根據具體服務客戶對象的不同、服務領域等的不同,常具有不同的組合形式,但一般而言,主要由以下五個部分組成:
(一)工作小時記錄臺賬
針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具有的“服務周期長”“工作瑣碎”的特點,我們量身定制了“工作小時記錄臺賬”這一應對法寶。其結合客戶對象、服務領域、客戶商業側重點等因素“因人制宜”“因事制宜”,但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日期、律師姓名、工作時間、工作小時數、服務類型、訴訟案號(如具體涉及訴訟案件)、客戶名稱、服務內容要點、律師費用、備注等信息。
正如前文提到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自身所具備的“服務周期長”“日常法律服務工作瑣碎”等特點,針對這“戰線漫長的”法律服務工作,及時有效的工作小時記錄便顯得尤為重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工作小時記錄無疑是一項需要日積月累的“苦力活”。于私,其可以作為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工作“考勤表”,能夠直觀評估律師的服務工作量,用具體的數據為來年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的續約和調高律師費提供有效支撐;于公,工作小時記錄中對應的每一次服務事項可以直接挖掘出客戶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重點關注的問題,通過全面的數據統計可以直接發現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點,為客戶及時止損抑或為來年的經營策略調整提供有益參考。而對于年輕律師來講,通過對工作小時記錄的回顧,則可以讓年輕律師更加方便快捷地發現自己的法律功底知識薄弱點,從實踐中再次增強自己的法律功底。
(二)合同審閱臺賬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一個常見服務項目便是為客戶進行日常經營中產生的諸如業務合同、勞動合同等的風險審查。針對其“合同類別廣泛”“合同數量繁多”“合同風險審查的側重點”的不同,我們在滿足客戶的基本要求的同時,結合律所團隊自身的基本特點,制作了“合同審閱臺賬”,其具體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合同概況、簽約方信息(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等)、簽署日期、簽署地點、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標的金額、收付款方式、合同執行情況、糾紛管轄法院及其他在日常經營中客戶或者律師需要統計的信息;并在此基礎上,根據客戶提供的電子版或者紙質版合同建立相應的審批單,根據客戶的業務特點及風險側重點的不同,相應備注合同評審時間節點及相關律師的風險評審意見。
(三)律師個人的工作備忘錄
結合團隊律師的服務客戶對象、業務領域、服務頻次等的不同,以及律師個體的差異,提倡律師個體之間針對客戶及其工作人員向律師咨詢相關法律問題的不同進行相應的記錄,記錄內容在遵循一般記錄要點,具體包括客戶咨詢時間、客戶咨詢事項、律師意見或建議、回復時間、經辦律師、服務后續跟蹤等的同時,更加尊重律師個人的工作習慣,靈活進行工作備忘錄記錄。
(四)律師函登記臺賬
今年,我們團隊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對象包括了某家物業管理公司,其一年涉及物業費催收等的律師函所需數量高達千份,且律師函送達對象所在城市分布中西部地區、律師函每月的需求量差異也較大、客戶對提供有償律師函服務持有抵觸情緒等。為此,我們團隊針對今年新出現的這一在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對一年的律師函服務進行了數量統計,并根據客戶的要求,為律師函的催收物業費的時間節點、城市分布、月份集中分布等要素進行了及時、全面的記錄,并以PPT的形式為客戶進行了“可視化”的呈現,記錄內容也大致包括客戶要求出具律師函的時間、律師函的出具事由、律師函發出時間及數量、律師函的數量高峰期所在相應月份、催收物業費后續跟蹤等。希望通過“可視化”的律師函催收服務,力圖讓客戶在支付高額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用的同時,單獨自愿就“律師函”服務工作掏出腰包進行買單。
(五)案件糾紛臺賬
針對律師團隊服務的某些大型民營企業公司看重的公司在日常經營中牽涉的訴訟或仲裁案件情況,并根據客戶的具體要求,我們也為部分客戶提供了客戶業務領域案件糾紛臺賬,并以周報、月報、季報、年報等形式向客戶進行“有形化”的呈現,記錄內容也大致包括了以下幾點:案件名稱、案號、承辦法院及法官聯系方式、訴訟原被告地位、開庭時間、訴訟程序階段、經辦律師、訴訟請求、訴訟結果待辦事項及案件跟蹤情況、備注注意事項等。案件糾紛臺賬的及時制作也更有利于團隊合伙人快速全面掌握客戶重點關注的問題,方便律師團隊合伙人與客戶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給服務客戶對象帶來較好的服務體驗。此外,針對客戶的商業需要,我們還會對具體法院乃至具體法官對相關案件的判決觀點情況進行全面的統計,對客戶訴訟高風險的業務領域進行及時匯總。凡此種種,都是為了能夠通過有形化的法律服務為常年法律顧問客戶對象提供高品質的法律服務,最終叩開客戶委托更多法律訴訟抑或非訴項目的方便之門。
三、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有著點石成金的神奇效果
律師針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建立相對應的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有利于為客戶提供更高品質的法律服務。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點神奇之處:
從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發現客戶的商業模式,滿足客戶的商業訴求。作為市場經濟下的律師,我們在為客戶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時候,不能局限于傳統的律師法律服務功能——為客戶預見風險、告訴客戶這做不得,更應該結合客戶的商業模式、客戶的商業訴求,為客戶預見并避免風險的同時,為客戶尋覓商機、告訴客戶這可以做。
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的制作需要一個日積月累的漫長過程,但一旦制作成功高質量的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那作為一名律師,你就能對自己服務的客戶對象有了更全方位的了解。就能發現客戶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的商業定位是什么、商業運作模式是什么、商業盈利模式是什么、在日常經營中可調配的商業資源是什么。因為在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的時候,你需要跳出法律自身具有的風險規避思維,從富有商業投機性的角度,從客戶的日常經營商業模式出發,設身處地為客戶著想,替客戶勾勒出其所在的行業整體情況(包括行業周期、行業受國家大政方針等的影響程度等);替客戶準確定位其行業地位,提前預見整個行業的市場風險、法律風險等。總而言之,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卻又跳出了法律的束縛,讓客戶覺得你懂業務、明白他們的行業特色。只有這樣,才能為客戶提供不僅僅局限于風險規避的保值服務,而是商業盈利的增值服務,讓律師成為客戶在商業領域開疆拓土的得力助手,客戶委托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派生出的非訴或訴訟的法律服務需求自然也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經濟全球化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激烈的競爭,始終影響著客戶企業的管理層重點關注對價值創造的管理、對商業利潤的不懈追逐。雖然風險控制仍是公司管理的一個重要要素,但正如大多數企業中法務部門與市場部門相比較時所處的尷尬位置一樣,客戶會考慮到風險控制,但卻更積極追逐著價值的創造,追求著更多的盈利。故我們認為,在為客戶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時候,作為律師應當從創造更多經濟價值的角度去審視公司日常經營中存在的風險管理。例如,在合同標的額較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查中,若律師只關注房屋買賣整個交易的節點把控和風險規避等問題,且只固化思考如何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單純控制風險的話,那么顯然還只是典型的風控思維,這種情況下客戶覺得給律師1萬的律師費都太貴,畢竟這沒有為客戶創造出多少價值。但是,如果律師在日常法律顧問服務中站在“價值創造”的高度,那么律師服務帶給客戶的體驗就全然不同了。而一旦做到價值創造,或許你提出要求客戶支付30萬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客戶還覺得“物有所值”。
通過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數據,分析發現客戶在日常經營管理中的諸如勞動人事、商業合同等傳統法律風險防范要點。同時,基于客戶追逐商業利潤的角度,來為客戶管理企業日常經營和業務風險控制出謀劃策,結合諸如發生訴訟頻率較高的業務領域,為客戶的商業服務領域提供富有針對性、建設性的法律風險提示,為客戶的日常經營服務保駕護航。
為客戶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相較于客戶臨時委托的“救火員”律師,其具備著一個得天獨厚的優勢,那便是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的基礎數據為其法律服務提供著強有力的支撐。常年法律顧問律師掌握著服務的客戶對象的相應商業資料和商業背景,也就能更加靈活地將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中存在的諸如合同風險審查、法律服務事項咨詢、專項法律意見書、公司會議律師工作備忘錄、律師函、公司涉及訴訟或仲裁案件糾紛臺賬等,按照一定的商業邏輯并輔之以法律思維,將各個部分整體串聯起來,并最終通過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臺賬的有形形式予以形象表現,使法律服務的客戶對象的商業交易結構和日常經營風險防控點呈現在律師眼前,使得律師能針對客戶的服務需求“對癥下藥”并做到“藥到病除”。當然,如果我們不能把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工作臺賬中的大量看似雜亂的信息結合客戶的商業目的串聯起來,沒有嚴謹、認真地解讀這些數據的話,這些數據便沒有了任何價值,也不可能為律師帶來更多的訴訟抑或非訴項目委托,更談不上為律師創收帶來意料之外的驚喜。
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也要注意維系與客戶的業務關系,力求經常與客戶進行面對面的溝通。而當律師有了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工作臺賬數據這一“神兵利器”之后,律師便可以“胸有成竹”地在客戶面前就合同風險審查、法律事務咨詢、專項法律意見書、公司涉及的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糾紛臺賬等信息所反映的客戶亟待重點關注的風險防控點以及客戶需格外看重的價值創造點等侃侃而談。最后,通過律師工作月度報告、律師工作季度報告、律師工作年度報告等并輔之以圖表工具的形式體現在工作報告中,那么前述的這種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報告的形式顯然有助于保持并提高律師與客戶之間的信任度和忠誠度。
總而言之,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中律師在始終扮演著“潤物細無聲”的角色的同時,更應該在客戶的日常經營中同客戶及其企業共進退,共迎市場風險的挑戰。只有這樣,才能夠挖掘到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背后更多的價值,成為客戶不可或缺的“錦囊妙計”。
(作者:陳晴 何亭)